一、招生人數:50人為上限。
二、招生日期:開課後三週內可加退選。(報名表請e-mail索取)。
三、上課時間:每週六、日白天上課,(預計98年7月至98年10月止)課表另行公告。
四、開課期間:另行通知(上課時數約18週)(每學期選修最多為18學分)。
五、報名資格:凡高中、高職以上學校畢業(不限科系或具同等學力者均可)。
六、修習學分班之優點:
(一)可輔導考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等專技高普考。
(二)也可輔導考三等、四等消防警察人員特考。
(三)專科以上學歷者,若修滿74學分後,可取得工學士學位。
(四)大專非相關科系畢業,在本班所修學分可依規定抵用(須七科20學分),直接取得消防設備師應考資格。
(五)從事消防相關工作二年以上,考取消防設備師(士)後,且曾於本班修滿20學分以上可申請免除實務訓練(師270小時、士180小時,週一至週五每天晚上6~10點於桃園虎頭山或嘉義民雄二選一上課)(另還要繳約30000~43000元之訓練費)。
(六)消防機關隊職員同仁原擔任行政職,修滿10學分可轉任消防技術職,並可領取專業津貼。 (另可藉此調任高階職務,請詳閱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
七、開課科目:
A 班
消防法規(三學分)可抵免訓及考選部應考資格
火災學(三學分)可抵免訓及考選部應考資格
避難系統設計(三學分)可抵免訓及考選部應考資格與警報合算一科
水系統消防安全設備設計(三學分)可抵免訓及考選部應考資格與化學合算一科
警報系統消防安全設備設計(三學分)可抵免訓及考選部應考資格與避難合算一科
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設計(三學分)可抵免訓及考選部應考資格與水系合算一科
本學分班係為非相關科系補修湊足20學分或合計修滿20學分並有消防公司或事務所2年工作經驗者,可申請免訓!直接於榜示日取得考試及格資格!
八、收費標準:每學分貳仟元。但不包含學雜費、書籍講義及影印費用。
九、招生窗口:可聯繫洽詢台中學分班班主任。
(一)台中消防學分班:
1、電話:(04)2206-9989 傳真:(04)2206-8898
2、地址:台中市404民權路539號
E-MAIL:sy8461@yahoo.com.tw 『班主任的信箱』
http://tw.myblog.yahoo.com/sy8461/ 『歡迎到班主任的部落格』
3、班主任:詹鈞皓(0937-727088)
十、上課地點:台中市光華高工(台中市北區進化路515號 )(北屯路進化路口附近)。
校內均免費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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