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鳳技術學院消防學系.推廣教育台中學分班【第八期 招生簡章】
一、招生人數:各班以招收二十五名為開班原則,且以五十名為額滿人數。
二、招生日期:自即日起,至足25人全修。(報名表請e-mail索取)。
三、上課時間:每週六、日白天上課(預計97.2.23~97.6.15.),另行公告課表。
四、開課期間:另行通知(上課時數約18週)(每學期選修最多為18學分)。
五、報名資格:凡高中、高職以上學校畢業(不限科系或具同等學力者均可)。
六、修習學分班之優點:
(一)可輔導考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等專技高普考;考選部公布97年消防設備師士特考為6月21~23日及12月6~8日共兩次!【考試科目與資格即將大翻修】
(二)也可輔導考三等、四等消防警察人員特考,考選部公布97年消防警察三等、四等特考為1月26~27日(僅四等)、6月28~30日!【另7月11~15日消防高普考】
(三)高中職畢業考取設備士經教育部自學學力測驗及格可取得二專消防科同等學歷。專科以上學歷者,若在本校消防學系修滿74學分後,可取得消防學士學位。(在本班所修學分可以全數抵免)。
(四)大專非相關科系畢業,在本班所修學分可依規定抵用(須七科20學分),直接取得消防設備師應考資格。
(五)從事消防相關工作二年以上,考取消防設備師(士)後,且曾於本班修滿20學分以上可申請免除實務訓練(師270小時、士180小時)。
(六)消防機關隊職員同仁原擔任行政職,修滿10學分可轉任消防技術職,並可領取技術津貼。 (另可藉此調任高階職務,請詳閱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
七、開課科目:(本期開授A班,台中消防學分班授課科目如下)
A1消防法規 | A4水系統消防安全設備設計 |
A2火災學 | A5警報系統消防安全設備設計 |
A3避難系統設計 | A6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設計 |
※【各科學分數為3學分】【B班C班另詳報名表】
八、收費標準:每學分貳仟元。但不包含書籍講義及影印費用。
請先至各地郵局或銀行匯款至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嘉義分行。
戶名:吳鳳技術學院 帳號:680-12-07525-5
(請於存款人欄註明學生姓名、班別、電話、地址)
九、招生窗口:可聯繫洽詢台中學分班班主任或副班主任。
(一)台中消防學分班:
1、電話:(04)2206-9989 傳真:(04)2206-8898
2、地址:台中市404民權路539號 E-MAIL:sy8461@yahoo.com.tw
3、承辦人員:班主任:詹鈞皓(0937-727088)
副班主任:陳春甫(0936-499057)、劉博文(0919-813779)
(二)資訊網站:
1、台灣省暨台中市消防設備師公協會網址:http://www.cfea.org.tw
十、上課地點:台中市光華高工(台中市北區進化路515號)(北屯路進化路 口附近)。校內均免費停車。
※【即將修改】【消防技術類科高考:包括普通科目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法學知識與英文2科及專業科目6科『消防法規、火災學、四大系統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災害防救計畫與應變、消防學、危險物品管理』,共8科。普考:包括普通科目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法學知識與英文2科及專業科目4科,共6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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